2009年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2009-5-6
2009年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一、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
    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外汇、统计七部门。
二、联合年检对象
    2008年12月31日前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需参加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外汇、统计七部门的联合年检。
三、联合年检时间和集中办公时间和地点:
公告即日起至6月30日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时间;其中,公告即日起至5月31日为企业网上申报时间,5月11日至6月4日为年检复核、集中办公时间,6月5日至6月30日为部门数据汇总、核对时间。
对逾期不申报年检,或经调查发现申报情况弄虚作假或存在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直至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在两个网站申报的年检资料,均获得“通过”后,即按网上提示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联合年检七部门的有关证、照和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于2009年6月5日前办理有关手续。其中:杭州市各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企业、市直属、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高新(滨江)开发区、西湖名胜风景区企业在2009年5月11日至6月4日到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9楼会议室(凤起东路109号)办理年检手续,杭州市各县(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杭区企业到各县(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杭区联合年检部门组成的联合年检办公室办理年检手续,具体地点由各县(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杭区联合年检办公室确定并告知企业。
四、网上联合年检申报系统
   1、向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外汇、统计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zjslhnj.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2、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企业应登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zjaic.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附件:联合年检报送的审核材料
 
一、外经贸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封面有条形码和验证代码)或《电子版联合年检报告书确认申报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
2、批准证书副本2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事务所在系统中对《审计报告附表》核查并盖章的企业可不用提交本项材料);
5、验资报告全本复印件(仅限应在2008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供)(加盖企业公章)。
 
二、财政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封面有条形码和验证代码)或《电子版联合年检报告书确认申报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
2、财政登记证副本;
3、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验资报告全本复印件(仅限应在2008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供)(加盖企业公章)。
 
三、国税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封面有条形码和验证代码)或《电子版联合年检报告书确认申报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地税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封面有条形码和验证代码)或《电子版联合年检报告书确认申报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统计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封面有条形码和验证代码)或《电子版联合年检报告书确认申报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
 
六、外汇管理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封面有条形码和验证代码)或《电子版联合年检报告书确认申报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
2、纸质外汇登记证(原件)和IC卡外汇登记证(原件);
3、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2008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验资报告全本复印件(仅限2008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有外债的需提供外债登记证、外债签约表以及变动表。
7、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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