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办事指南
2005-10-12
一、         外资企业设立流程简图
■ 投 资 程 序 简 图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
报合资合作审批表
(外经贸部门)
 
报设立独资企业申请书(外经贸部门)
 
 
企业名称核准
(工商行政管理局)
 
 
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改委、外经贸部门)
 
报批章程(外经贸部门)
 
报批合同、章程(外经贸部门)
 
 
 
申领代码(技术监督局),领取批准证书(外经贸部门)
 
 
 
 
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
 
 
 
 
刻制印章
 
 
 
 
领取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外汇登记、银行开户
税务登记
财政登记
海关登记
 
开工建设、投产开业
 
 
二、         有关审批登记材料
1、外经贸部门所需资料
审批机关:拱墅区外经贸局
地址:台州路1号拱墅区政府大楼1号楼1525室
电话:88259525,88259526,88259545
(1)新批项目
①审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所需材料:
    A、投资各方签署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及其附件;
    B、合资(合作)公司董事会组成名单及各方正、副董事长和董事委派书;
    C、中方投资者的营业执照;
    D、外方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材料;
    E、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F、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材料及批准文件;
    G、其他有关材料(如环保部门意见等)。
  ②审批设立外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所需材料:
   A、转报文件[市级主管部门、城区外经贸局、县(市)外经贸委(局)];
   B、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C、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书面答复;
   D、⑷可行性研究报告;
   E、外资企业章程及其附件;
   F、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选)名单;
  G、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H、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I、外资企业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J、其他有关文件(如环保部门意见等)。
(2)变更项目
申办人需提交的相关申办材料:
<1>企业要求变更的请示,包括以下内容①企业成立日期、投资总额、注册资本;②投资各方及其出资额、比例;③经营范围及规模;④目前生产、经营状况;⑤变更事项及变更前后的内容。
<2>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原件):①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重大事项决议须一致通过,参加人、签字人的合法性,人数、人员与董事会名单相符);②变更内容合法性。
<3>投资各方关于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①变更理由;②变更事项;③变更前后相对应的具体条款;④有关投资方对变更应承担的现任义务等(应由投资者各方法人代表签字)。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6>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7>企业设立时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含变更批件)。
    不同的变更事项,增补以下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2>企业地址变更:租房协议、房产证明、涉及生产的需提交环保部门意见。
<3>股权变更
①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b.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c.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d.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e.违约责任;f.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g.协议的生效与终止;h.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②新股东商业注册证明、资信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③中方投资者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中方涉及国有资产投资)。
④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中方涉及国有资产投资)。
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出具的确认文件(中方涉及国有资产投资)。
<4>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①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述缩小生产、经营规模的理由及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数额。
②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自审批机关做出初步答复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⑤经3次公告后,提交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调低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和债务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①原董事会关于企业改组的决议。
②原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关于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决议。
③原外商投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④发起人(包括但不限于原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协议。
⑤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⑥原外商投资企业最近连续3年的财务报告。
⑦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
⑧发起人的资信证明。
⑨可行性研究报告。
其它材料:
①中外合作企业须提交中方主管单位的同意意见。
②董事会成员变更,需报原审批机关审查备案:a.有关投资方委派或撤消委派的文件;b.新董事会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c.新董事会成员名单。
③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不能亲自签署意见的,代理人要出具委托人签署的授权书。(内容:授权人、被授权人、所授权时限、有否转托权、授权人签字、日期)。
 
2、  工商部门所需资料
登记机关:杭州市工商局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
电话:86439929,86439930
(1)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A、《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
    B、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C、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2)外商投资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①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B、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C、企业名称登记表;
      D、名称申请表;
      E、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F、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G、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H、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任职)文件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
      I、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J、其他有关的文件、证件。
    ②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B、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的报告;
      C、公司董事会纪要(或决定)和上届董事会名单;
    &nbs; D、凡涉及到公司合同、章程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换发的批准证书副本1;
      E、公司变更事项涉及合同、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审批机构批复文件及修改后的合同、章程部分条款对照表;
      F、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③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A、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B、董事会决议;
      C、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D、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E、银行出具的帐户撤销证明;
      F、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包括财务章、合同章等);
      G、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还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①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申请书;
      B、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C、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D、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E、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F、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G、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H、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不提供);
      I、其他有关的文件、证件。
    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文件。
②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B、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③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B、申请报告;
      C、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D、债权、债务处理的情况说明(办事机构可不提供);
      E、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及公章;
      F、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申领及办理代码证所需资料
受理机关:杭州市技术监督局
地址:中河中路275号
电话:87152511
(1)         代码申领
外经贸部门批准文件原件
(2)  办理代码证
①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单位公章;
 ⑤ 代码证书内容变更或到期换证须交回原代码证书(正、副本);
 
4、 税务登记所需资料
  受理机关: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杭州市中山中路271号
电话: 87160108
A 、工商营业执照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B、有关合同、章程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C、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E、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凭合同一式一份
F、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G、外经贸委批准证书和批复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H、中方法人股东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5、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证所需资料
受理机关:杭州市外汇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87号
电话:87078911-6512
 
A、填写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
B、填写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C、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D、审批机关对设立企业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
E、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F、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同、章程;
 
6、海关登记所需资料
登记机关:杭州海关
   地址: 杭州市黄龙路7号。
   电话: 86666114
A、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B、企业合同、章程及其批复;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工商确认章;
D、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和开户银行帐号;
E、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帐册设置情况;
F、报关注册企业法人签字备案申请书(自理报关企业注册需递交),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主管报关业务的负责人和拟任报关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专业、代理报关企业需递交);
G、《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
H、报关企业印章、报关专用章(直径在4CM内中英文对照的圆形或椭圆形章),企业负责人或主管报关业务的负责人的印章的备案文件;
I、《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7、财政部门所需资料
受理机关: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
   地址: 杭办大厦2号楼
电话:88355190
A、 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
B、  营业执照
C、  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等文件
D、 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E、  代码证
F、  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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